預告登記效力
預告登記有什麼法律效力呢? 預告登記在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
3.土地法對預告登記的效力採處分相對無效原則,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所為的處分(如所有權的移轉、抵押權的設定),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預告登記的效力, 是限制不動產所有權人自由運用財產的權利 ,受到限制的行為包括:買賣、貸款、過戶、贈與、信託。若想要對不動產做以上五個會妨害登記請求權的處分,都需要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之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誰需要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誰會需要辦理預告登記呢?通常
1. 預告登記在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2.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之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事實上預告登記並沒有時效限制,也就是說在預告登記被塗銷之前,請求權人都可以主張登記名義人的處分行為妨礙其權利而無效,即登記名義人對不動產的處分權持續處在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