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量法人申請附設長. 照機構籌設許可應檢. 附之文件已包含法人. 登記或立案證書、章程. 及會議決議,申請人如. 為醫療法人或其他依. 法令規定應先取得法. 人主管機關
長照機構由個人設立者,其負責人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前三十日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新負責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無第五條各款違法或不當情事之切結書及負責人
一、最近三個月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 · 二、負責人無第五條各款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
四、申請人為私立學. 校之校長者:學. 校主管機關依私. 設立許可,除居家式. 服務類(以下簡稱居家. 式)長照機構依第十條. 規定辦理外,應先申. 請籌設許可。 申請前項籌設許.17 頁
一、參考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 法第十八條,明定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 長照機構設立許可或籌設許可之情形。 二、查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 為 18 頁
01.建築法.pdf · 02.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總說明.pdf · 03.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費用收費標準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