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原PO的情況為原要保人還在世,申請變更要保人時需繳交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核定免稅證明書、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同意移轉證明書的副本四
依不同類型保單,請另外檢附下列申請文件: · FATCA及CRS客戶自我證明表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 如變更後要保人為法人者,須另填寫「客戶身分確認聲明書」。
2. 證明文件,足以辨識要、被保險人關係及是否具“保險利益” · 3. 變更後為法人,須另外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檢附「防制洗錢及
變更保單要保人涉及贈與稅,這在課稅上已是各國稅局多年來的共識。但是對保戶來說,變更要保人通常在下一代長大成人後才會做,投保多年以後才變更這麼一次,
好險網/新聞編輯中心國稅局要求保險業者應依照遺贈稅法規定,在受理下列2種變更要保人的案件時,須先通知當事人繳驗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證明書或遺產稅證明
因此要保人於變更後,必須按保單價值依法申報贈與稅。 舉例來說,母親A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女兒B為被保險人,購買6年期人壽保險,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