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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報資料上傳步驟下,以帳號密碼或工商憑證登入後,選擇信用卡繳稅方式,再選擇營利事業信用卡(企業卡)或負責人的信用卡,輸入信用卡資料,取得授權完成申報及繳納稅款,每次
營業稅、菸酒稅及貨物稅等自繳、扣繳及代徵稅款項目,限以納稅義務人、營利事業負責人、扣繳義務人及扣繳單位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透過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以
繳稅金額單筆滿NT$3,000(含)以上,可於稅款刷卡授權後至最近一期信用卡結帳日之3個營業日前申辦「刷卡樂
營業稅網路申報已經可採營業人或營業人之負責人所持有之信用卡繳納營業稅,請多加利用喔! 依財政部113年4月12日台財資字第1130001073號令發布修正「營業稅電子資料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業人以信用卡繳納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等,僅限於使用負責人本人持有之信用卡(且以一張信用卡為限),透過關貿申報
2.以信用卡繳納營業稅申報自繳稅款之截止時間,為法定(或依法展延)申. 報期間屆滿後二日(24 時前)。 3.信用卡繳稅之繳稅金額限制請洽各發卡機構。 4.納稅義務人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