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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家指出,支付命令確實可能淪為詐騙手法,詐騙集團是利用假借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收到的民眾置之不理,未能在20天內聲明異議,詐騙集團可藉此
支付命令原是要讓債權人能更簡便、迅速解決債權糾紛;卻有詐騙集團假借債權人名義濫發支付命令,讓受害民眾背上莫須有的債務。 立法委員表示,詐騙集團利用民眾欠缺相關法律
(2)以該支付命令之聲請,向檢察、警察機關對虛偽債權人提起偽造公文書、詐欺等告訴。 (二)確認遭受詐騙時,除依上述程序聲明異議外,仍應立即蒐集相關證據至就近警察機關報案,
近年來常有媒體報導民眾在收到法院寄發的支付命令,以為是詐騙新手法,不予理會,或未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提出異議,致遭他人持確定的支付命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民眾財產
1.法院原則上不會通知債務人開庭。 · 2.收到法院寄發的文書,一定要立即拆開閱讀。 · 3.法院收到支付命令後,如對內容有爭議,應在20天內,
A教授聽從筆者的建議,於「20日」內提出「異議」,而該支付命令也因而即失其效力;由此可見,瞭解「法律」,進而運用法律程序,藉以確保自身權益,處在當今詐騙環伺的台灣社會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