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若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其貸款利息可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30萬元,房貸申報扣除金額為當年實際支付該自用住宅
一般在計算抵稅額度時,要先用貸款支出的利息,減掉儲蓄獲得的利息,才是真正可以申報的扣除額;換句話說,必須確認房貸利息的支出,大於存款利息的收入,兩者相減為正數,才能實現
每戶可用的房貸抵稅上限為30萬元,但要先扣除全戶儲蓄利息,剩下的金額才是可認列的部分。 ※貼心提醒:房貸利息支出是「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和「標準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向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列舉扣除,每一個申報戶以一屋為限,扣除數額是把當年度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
想要透過房貸利息抵稅,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必須設籍在該房子裡面。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這裡的設籍指的是去年的戶籍,如果今年才遷入,那去年的貸款利息就不能列舉當
政府為了減輕房貸族的負擔,在個人所得稅免稅額裡,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屬於列舉扣除額,也就是需要列舉並提出文件證明,得以申請扣除一定額度的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