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 - 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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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法條內容§12-保險
勞工退休金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108 年05 月15 日. 第12 條. 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
勞工退休金條例-所有條文
退休金及相關權利,至離職時恢復。 第12 條. 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條文內容
第12 條. 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 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勞工,其資遣費與退休金依同法第十七條、第五十五條及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12 條. 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
勞動部公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12、24-2 條條文修正草案
第12 條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工退休金繳款單採按月開單,每月以三十日計算。 雇主為每一勞工提繳之退休金總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 四捨五入。 雇主應提繳及收取之退休金數額,由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