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負責人變更
稽徵機關對於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於商業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後,如發現尚有涉嫌違章未結或欠稅未清,應書面通知限期依法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始准予辦理營業
1.商業登記申請書1份。 · 2.負責人身分證1份(如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加附居所證明及經濟部投審會許可文件各1份;如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為商業負責
公司之變更登記申請書 · 章程影本(同縣市遷址免附) · 股東會議事錄影本 · 董事會議事錄(或董事同意書)影本
1.填寫營業人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 2.備妥應備附件:. (1)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遷址及變更負責人時需附)。 (2)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公司及商業登記者需
1. 負責人變更. 負責人變更所需文件如下: 一、新負責人身份正反(影本),健保卡正面(影本). 二、原設立印鑑章. 三、公司組織是股份有限公司者需要董事出席簽到簿(正本). 四、
負責人姓名、地址變更等登記事項,如有變更,依法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由公司及負責人檢具書件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外國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設立後相關變更業務申請.